Romans 3
1這樣說來,猶太人 有甚麼 長處? 割禮 有甚麼 益處呢? 2凡事 大有 好處:第一是 神的 聖言 交託他們。 3 即便有 不信的,這有何妨呢? 難道他們的 不信 就廢掉 神的 信嗎? 4斷乎不能!不如說, 神 是 真實的, 人 都是虛謊的。如 經上所記: 你 責備人的時候,顯為公義; 被人議論 的時候,可以得勝。 5我且照著 人 的常話說, 我們的 不義 若顯出 神的 義來,我們可以怎麼 說呢? 神 降 怒,是他不義嗎? 6斷乎不是!若是這樣, 神 怎 能審判 世界呢? 7 若 神的 真實,因 我的 虛謊 越發 顯出 他的 榮耀,為甚麼 我還 受審判,好像 罪人呢? 8 為甚麼不 說, 我們可以作 惡 以 成 善呢?這是 毀謗 我們的人 說 我們有這話。這等人 定罪 是 該當的。 9 這卻怎麼樣呢?我們比他們強嗎? 決不是的!因 我們已經證明: 猶太人 和 希臘人 都 在罪惡 之下。 10就如 經上所記: 沒 有 義人,連一個 也沒有。 11沒 有 明白的;沒 有 尋求 神的; 12都 是偏離正路,一同 變為無用。沒 有 行 善的,連一個 也沒 有。 13他們的 喉嚨 是敞開的 墳墓;他們 用舌頭 弄詭詐, 嘴唇 裡 有虺蛇 的毒氣, 14 滿 口 是咒罵 苦毒。 15殺人流 血,他們的 腳 飛跑, 16 所經過的路 便行殘害 暴虐的事。 17 平安 的路,他們未 曾知道; 18他們 眼 中 不 怕 神。 19 我們曉得 律法 上的話 都是對律法 以下 之人說的,好 塞住 各人 的口, 叫普 世的人 都伏在 神 審判之下。 20所以 凡 有血氣的,沒有 一個因 行 律法能在 神 面前 稱義,因為 律法 本是叫人知 罪。 21但 如今, 神的 義 在律法 以外 已經顯明出來, 有律法 和 先知 為證: 22就是 神的 義,因 信 耶穌 基督 加給 一切 相信的人, 並沒有 分別。 23因為 世人 都犯了罪, 虧缺了 神的 榮耀; 24如今卻蒙 神的 恩典,因 基督 耶穌的 救贖,就白白地 稱義。 25神 設立 耶穌 作挽回祭,是憑著 耶穌的 血,藉著 人的信,要 顯明 神的 義;因為 他用忍耐的心寬容 人先時 所犯的罪, 26 好在 今 時 顯明 他的 義, 使人知道他自己為 義,也 稱信 耶穌 的人為義。 27既是這樣,哪裡 能誇口呢?沒有可誇的了。用 何 法沒有的呢?是用立功之法嗎?不是, 乃用 信 主之法。 28所以(有古卷:因為)我們看定了:人 稱義 是因著信,不在乎 遵行 律法。 29難道 神 只 作猶太人的 神嗎?不 也是 作外邦人的 神嗎?是的,也 作外邦人的 神。 30神 既是 一位,他 就要因 信 稱那受割禮的 為義,也 要因 信 稱那未受割禮的為義。 31這樣,我們因 信 廢了 律法嗎?斷乎不 是!更是 堅固 律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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