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alachi 2
1「 眾祭司啊,這 誡命 是傳給你們的。 2萬軍 之耶和華 說:你們若 不 聽從,也 不 放 在 心上,將榮耀 歸 與我的名,我就使 咒詛 臨 到你們,使 你們的福分 變為咒詛; 因 你們不 把誡命放 在 心上,我已經咒詛你們了。 3 我必斥責 你們 的 種子,又把你們犧牲 的糞 抹 你們的臉上;你們 要與 糞 一同除掉。 4你們就知道 我傳 這 誡命 給你們,使我與 利未(或譯:利未人)所立的約 可以常存。這是萬軍 之耶和華 說的。 5我曾與他 立 生命 和平安 的約。我將這兩樣賜 給他,使他存敬畏的心,他 就敬畏我,懼怕 我的名。 6真實 的律法 在 他口中,他嘴 裡沒有 不義的話。他以平安 和正直 與我 同行,使多 人回頭 離開罪孽。 7 祭司 的嘴 裡當存 知識,人也當由他口 中尋求 律法,因為 他是 萬軍 之耶和華 的使者。 8你們 卻偏離 正道,使許多 人在律法 上跌倒。你們廢棄 我與利未 所立的約。這是萬軍 之耶和華 說的。 9所以 我 使 你們 被眾 人 藐視,看為下賤;因 你們不 守 我的道,竟在律法 上瞻徇 情面。」 10我們豈不 都是 一 位父嗎?豈不是 一位 神 所造的嗎?我們各人 怎麼 以詭詐 待弟兄,背棄了 神與我們列祖 所立的約呢? 11猶大人 行事詭詐,並且在以色列 和耶路撒冷 中行 一件可憎的事;因為 猶大 人褻瀆 耶和華 所 喜愛 的聖潔(或譯:聖地),娶 事奉外邦 神 的女子為妻。 12凡 行這事的,無論何人(何人:原文是叫醒的,答應的),就是獻 供物 給萬軍 之耶和華,耶和華 也必從雅各 的帳棚 中剪除 他。 13你們又 行 了一件這樣的事,使前妻歎息 哭泣 的眼淚 遮蓋 耶和華 的壇,以致耶和華不 再 看顧 那供物,也不樂意 從你們手 中收納。 14你們還說:「這是為 甚麼呢?」因 耶和華 在你 和你幼年 所娶的妻 中間 作見證。她 雖是你的配偶,又是你盟約 的妻, 你 卻以詭詐 待她。 15雖然 神有靈 的餘力能造多人,他不是 單造 一人嗎?為何 只造一人呢?乃是他願人得 虔誠 的後裔。所以當謹守 你們的心,誰也不可 以詭詐 待幼年 所娶的妻。 16 耶和華─以色列的 神 說:「休 妻的事和以強暴 待 妻的人都是我所恨惡的!所以當謹守 你們的心,不可 行詭詐。」這是萬軍 之耶和華 說的。 17你們用言語 煩瑣 耶和華,你們還說:「我們在何事上 煩瑣他呢?」因為你們說:「凡 行 惡的,耶和華 眼 看為善,並且他 喜悅 他們」;或說:「公義的 神 在哪裡呢?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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